國家密碼管理局關于發布商用密碼產品
有效期管理規定公
發布日期:2013-10-22來源:國家密碼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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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密碼管理局公告
(第 26 號)
為推動商用密碼發展,確保國家重要信息系統密碼安全,現發布商用密碼產品有效期管理規定。
1.前期通過國家密碼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技術鑒定、通過國家密碼管理局產品品種型號審批的產品,均設定5年有效期;
2.已審批但未設置有效期的商用密碼產品自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到國家密碼管理局免費換證;
3.自發布之日起3個月后,所有未設置有效期的商用密碼產品證書自動作廢。
此公告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國家密碼管局
2013年10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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